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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垃圾分类难题怎破?(二)

 
日期:2010-05-20  作者:徐海云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2版   复制链接
 

  编者按
  北京市近日开始大力推广垃圾源头分类。但从以往情况来看,已经设置的垃圾分类回收箱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在我国现有的国情、资金和技术水平以及公众环境意识水平上,政府应如何推动垃圾分类,使其切实有效?本报今日刊登理论文章,就垃圾分类的相关问题做详细阐述。

  垃圾的含义实际上就是废弃无用的东西,所有的物品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最终的归宿就是成为垃圾。因此,垃圾产生的条件就是无用或低价值。而垃圾本身又确实是由多种材料和物质组成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又可以说“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为促进清洁利用以及减少生活垃圾后端处理成本和环境影响,对一些特定类别的生活垃圾在源头进行单独收集就是所谓的源头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可分为两类:价值分类收集和环保分类收集。以经济收益为基础、材料循环利用为目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称为价值分类收集,这类收集主要体现为材料的回收利用,如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的回收,我国普遍存在的废品回收就属于这一类。以降低垃圾处理成本为基础,推进垃圾处理效果提升和环境友好为目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称为环保分类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厨余垃圾的单独收集就属于这一类。价值分类收集的客观效果是实现了垃圾的回收利用。

    目前垃圾桶设置似有事倍功半之嫌
    阅读提示

    我国许多城市街道的垃圾桶设置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种,这样的设置对实际需要考虑不足。因为这样的设置并没有真正把垃圾分开。环卫部门设置这种垃圾桶似有事倍功半之嫌,并不是我们需要的垃圾分类设施。
  现代生活垃圾的构成是复杂而多样的,分类收集的目的是将其中清洁的、可回收的部分进行单独收集,以便对生活垃圾进行回收和处理。由于分类收集涉及每一个居民,而且当物品变成垃圾时所处的状态千差万别,因此,分类收集特别是用于直接回收的分类收集只能是相对的和有限的,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分类方法,“剩余垃圾”都是会有的。例如,德国家庭的生活垃圾大多实行分类收集,德国也是世界上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比较好的国家之一,其分类收集方式各地略有不同。但对于每一类垃圾不仅要告诉人们包括什么,同时还要说明不包括什么,如果人们放置垃圾时,不能确定它属于哪一类,就可以将其放置在“其余垃圾”桶中。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街道垃圾桶的设置,大多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的甚至还包括有毒有害垃圾。这样的设置对实际需要考虑不足,因为这样的设置并没有真正把垃圾分开。站在这样的垃圾桶前,拾荒者要在两个垃圾桶中翻拣,环卫工人要倒两次。笔者认为,这种垃圾桶的设置似有事倍功半之嫌。
  首要的问题是谁来确定“可回收”的实际内容。实际上,拾荒者才明确当下什么是能够回收的。如果拾荒者认为此废物不能挣钱,此废物就必然进入现有环卫部门的垃圾物流系统(垃圾场),这也是环卫部门必然要把“两个桶”倒在一起的客观原因,因为那里能够卖钱的部分已经被捡走了。“可回收”与“能够回收”是两码事,而我们却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可回收”对应的是“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是愿望;而“能够回收”对应的是现实的回收品消费市场,是现实。
  实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也不是这样简单分类的。例如,德国慕尼黑市对于居民家庭设置废纸、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和剩余垃圾3类桶,市区设置12个回收中心和1200个包装垃圾回收点。
  此外,还有人认为,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后,其在剩余垃圾中的含量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这种想法缺乏现实依据,完全是一种不符合现实的想像。如奥地利维也纳市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成分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占31.5%,尽管对其进行了单独收集,但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剩余垃圾成分中,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还是占了37.6%。
    政府需要变换思路处理厨余有机垃圾

    阅读提示

    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让居民免费投放。为提高收集率,甚至需要建立类似押金的制度,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同时,政府需要变换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为管理目标。
  垃圾的分类收集,首先要分析具体哪一类垃圾进入垃圾场多了,就需要采取单独收集,而不是笼统地讨论分类收集。在操作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需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和系统推进。对比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管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中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没有建立家庭有毒有害垃圾收集体系、生活垃圾中水分高、生活垃圾灰土含量高。
  家庭有害垃圾主要有废弃药品、日光灯管、电池、油漆等,建立这些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系统既十分必要,也十分有意义。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其产生量也比较低。但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则必然进入生活垃圾后端处理系统,其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影响和对环境的危害都是很明显的。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让居民免费投放。为提高收集率,还需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教育体系,甚至需要建立类似押金的制度,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
  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也是对建立其他环保分类收集体系的间接实验。如果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那么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也不能够很好地建立并运行。
  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所占比例高、水分大、易腐烂、有异味,是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热点、难点和重点。目前有3种典型模式可供选择:德国模式(单独收集进行生物处理)、美国模式(采用家庭粉碎机粉碎后排入下水道)和日本模式(要求尽可能减少水分,如滤水晾干,再作为生物质进行焚烧处理)。其中日本模式操作性强,但执行弹性较大。
  食品类有机物约有80%通过我们的身体消化系统排出,然后随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只有20%左右进入垃圾物流。这种垃圾采用美国模式处理最简单,但对排水系统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影响需要系统研究。
  德国模式对有机物资源化利用效果好,但执行难度大。德国模式可以在部分环境意识比较高的地区进行试点。
  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对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需要克服许多现实障碍。首先,改革现行的日产日清模式,改为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其次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与监督体系。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分类并不是放几个不同的垃圾桶就可以实现的。特别是在开始阶段,在一个垃圾收集点,如果有一个人没有按要求进行分类,其他人进行的垃圾分类就会变成无效。因此,需要严格监管;第三,要有经济措施引导。例如,德国柏宁根地区(Boeblingen)引入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引导居民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单独收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剩余垃圾(注:按居民住房套数征收生活垃圾基本费用,每套住房年征收垃圾费为50欧元。居民使用的垃圾桶推行标准化,主要为120升和240升两种。按大小和清运次数收费。此外,放垃圾桶的位置、垃圾处理方式和成本等都需要配套落实)。
  对于如何管理大城市的家庭厨余类有机垃圾,政府需要变换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为管理目标。水分控制要从源头努力。实际上目前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集的)中最大的组成部分往往是水。这一方面是由于厨余类垃圾有机物含量高,另一方面就是收集系统密闭程度低,使得雨水进入城市生活垃圾。1吨水通过下水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成本约1元左右,而通过垃圾收运处理则要200元以上。因此,必须要做好垃圾收集的密闭工作,减少雨水进入生活垃圾,同时也应该控制家庭垃圾中的汤水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德国许多地方就规定,剩余生活垃圾如果滴水,清运部门可拒绝清运。
    应向包装材料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
    阅读提示

    面对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废物回收的体系是脆弱的。因此,可以考虑借鉴德国的经验,由政府出台包装产品生产者付费政策,即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用于促进包装类垃圾的回收利用。
  德国在1989年前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负责”的制度,由于垃圾的产量越来越多,当时估计到2000年,德国对垃圾堆放和填埋的处理能力将达到极限。居民也强烈反对建设更多的垃圾处理厂。后来经过对垃圾的调查研究,发现垃圾中包装材料占垃圾总体积50%以上,重量占垃圾总重30%以上,可以通过回收可利用的包装材料来减少垃圾量。为此,德国在1991年6月12日正式实施包装条例法规。包装条例规定:贸易及工业界对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承担义务。同时,这一条例也为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了委托第三者帮助履行这一义务的可能性。这一条例的实施一方面促进了包装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减量化,同时也为城市垃圾处理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德国双轨制系统股份公司(Duales System)应运而生。双轨制系统按照包装条例的规定,负责在用户附近建立回收系统,回收包装垃圾,并由此使销售者和生产企业从他们各自应履行的义务中摆脱出来。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似体系。
  和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来说我国的劳动力要廉价得多,通过人工来进行分类收集,不仅可节省开支,同时还可解决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但这种根据废旧物资市场需要进行的废物回收更多地体现为经济活动,主观上不是为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面对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这类回收体系是脆弱的。在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后,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生产使得工业产品极大丰富,产品成本相对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大幅度下降,有些废弃物的回收就不再有利润或利润很低。这样如果仍然按照原有的机制运行,回收者就不会回收,消费者也不会收集。例如现在的废塑料袋等废品。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即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用这笔费用促进包装类垃圾的回收利用。
    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具有可操作性
    阅读提示

    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它不应成为一种运动,也不是简单的宣传口号,更不是道德标签,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实事求是,才能为解决问题找到出路。
  村镇地区往往基础设施薄弱,如道路硬化水平低,家庭用燃气普及率低等,生活垃圾中的渣土类无机垃圾含量高,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而将这些垃圾集中长距离运输,显然是不经济的,也是不必要的;而对可腐烂的有机垃圾进行长距离集中,同样是不经济的,也不利于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
  在我国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不顺利,至今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对在村镇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很多人存在疑虑。特别是有些人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都很难推行,在村镇就更难。但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从现有的实践看,村镇生活垃圾推行分类收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首先,大多数村镇人口密度小,流动性小,大家作息时间基本相同,彼此熟悉,沟通和交流多,只要政府组织引导得当,完全可以搞好分类收集。此外,村镇附近有足够的农田、林地等接受并需要有机垃圾堆肥。当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需要一定资金投入的持续工程,目前现有的投资体制还不利于村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开展,很多地方热衷于申请动辄几千万元的垃圾处理厂工程,对于只需要几百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就可以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却缺少资金渠道,因而也就缺乏兴趣,甚至有畏难情绪。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涉及所有人的日常活动,需要理性、务实,更需要持续付出。在这方面,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它不应成为一种运动,也不是简单的宣传口号,更不是道德标签,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解决当前问题唯一的途径是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能找到问题的症结,进而为解决问题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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